作者:里约热泪奴,男,70后,湖南人。小学四年级开始发表作品,出版散文集、随笔集、评论集多部。现居深圳。原载“常识流通处”,经授权转载。
4月22日,福建三明永安某学校门口,一段22秒的视频刷爆全网。女司机脚踹保安,保安反手一记响亮的耳光。
隔着马路,那声“啪”清脆入耳,无数网友拍手称快:“先动手打人,被打回去天经地义”“谁也不惯着”,仿佛这记耳光打出了某种“正义”。
然而,完整监控视频曝光后,这张“耳光正义图”碎了一地。
在女司机踹人之前,保安已经先开口骂人,用力敲打车窗;女司机想下车理论,保安竟强行关车门,直接夹住了她的腿。被夹腿后的女司机疼痛之下情绪失控,这才有了视频中的那一脚踹人。她那一脚,动作幅度小、力道轻,保安甚至轻松侧身就躲了过去,连裤腿都没沾上灰。而保安的回击呢?抡圆了胳膊,一记反手耳光,直接把女司机打得耳膜穿孔。
谁挑衅在先?谁下了重手?事实清清楚楚。但有些人偏偏选择性失明,咬死一句“先动手就是错”,仿佛女司机那一脚值得她用一只耳膜来买单。这种论调,不是糊涂,就是坏。
在我看来,即使没有完整视频佐证,一个稍有常识的人也不难作出该有的判断,而不是轻率地动用“先动手就是错”的万能判决。同样是不法侵害,女性的“轻”被放大成十恶不赦,男性的“重”却被合理化乃至英雄化认,这是一种认知的不对称。
正如律师赵良善所说,保安面对女子脚踹这一“轻微不法侵害”,却以力道明显过重的扇耳光反击,直接导致对方耳膜穿孔,手段明显超过必要限度,已构成防卫过当,不属于正当防卫。律师付建也强调,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: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、为制止侵害而非报复泄愤、手段和力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。女司机踹一脚属于轻微不法侵害,未危及人身安全,保安直接扇耳光且力度过重,其目的已不是制止,而是报复还击。
法律的尺度,从来不是“你打我一拳,我就可以捅你一刀”。如果暴力可以无限升级,那法律的边界还有什么意义?今天你被踢一脚可以扇人一巴掌,明天你被骂一句是不是可以抡拳头?后天你被瞪一眼是不是可以抄家伙?这种逻辑推演下去,法治社会将沦为人人自危的丛林。
更令人不齿的是,那些支持保安的言论,暴露的是一种卑劣的社会心理——把底层互害包装成“硬气”,把暴力宣泄美化成“正义”。
有网友打出“保安只是拿生活没有办法,又不是拿恶人没办法”的口号,评论区一片叫好。这种言论看似解气,实则荒谬透顶。保安的生活压力大,所以就有权把怒火发泄在一个女性身上?他自己生活不如意,就可以用暴力去“教训”别人?这恰恰是底层互害最丑陋的写照——自己受了生活的气,转过头来对另一个普通人挥拳相向,还要给自己的暴力行为披上一件“正义”的外衣。
更何况,这种“硬气”的指向本身就是欺软怕硬。如果换成一个膀大腰圆的男司机,保安还敢这样抡圆了胳膊扇过去吗?欺软怕硬从来不是正义,恃强凌弱更不配叫勇敢。
还有人说“女司机违规停车在先”——停车问题需要的是沟通和执法,不是辱骂和暴力夹腿。违规停车自有交通法规来处理,轮不到任何人用私刑的方式“执法”。如果“违规在先”就可以被暴力对待,那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。
更令人深思的是,即使完整监控曝光,真相大白,部分人仍固执地支持保安。这背后,其一是扭曲的“代入感”:保安作为“无权无势”的底层,他们的每一次反击都让感同身受的普通人获得了代偿性满足;其二,承认保安有错,等于否定自己之前的“正义”判断,承认被当枪使,这需要勇气。
二极管思维盛行的当下,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勇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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